招聘信息
青岛铁路运输法院
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聘用工作人员
根据工作需要,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决定公开招聘派遣制聘用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2名。 二、基本条件 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(二)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 (三)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,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,熟练掌握法律基础知识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; (四)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、心理条件,相貌端正、无纹身、无传染性疾病; (五)忠于职守、爱岗敬业、乐于奉献,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大局意识,贯彻执行工作指令行动迅速; (六)取得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(A证)或有法院同类岗位经验的优先录取; (七)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或在青岛居住的优先录用; (八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 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 2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; 3.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,尚未作出的结论的; 4.父母、配偶或兄弟姐妹在招聘法院辖区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、辩护人,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; 5. 有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、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招聘法院工作的; 6.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 7.主要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; 8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 9.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辅助服务工作的。 三、测试内容和方法 1.文字录入水平测试 (50分)。主要测试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(听打和看打)。测试时间另行通知。 2.面试(50分)。主要考查相关专业知识、语言表达能力和现场应对能力。 3.成绩核算。综合文字录入、面试成绩,确定拟录用人选。 四、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,费用自理,经体检和考察合格方能确定被录用。试用期为1个月。 五、聘用 试用期满合格人员,政治部办理相关手续,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。 六、福利待遇 按青岛市有关规定交纳五险一金,其他面议。 七、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:2025年5月26日至30日。 报名方式:请将个人电子简历以及个人视频介绍(视频个人介绍应控制在一分钟内)发送至飞书办公系统(注:应聘人员提交简历时务必填写清楚“应聘单位”,例:个人简历应填写姓名+所应聘单位名称)。